2、取得学员联系电话后连续三天都未能联系成功的。
3、取得学员联系电话后,教学双方未能谈妥或者学员变卦不要请家教的。
4、取得学员联系电话后,学员称暂时不能决定是否需要教员前来面试试讲,并且超过七天都未能最终决定的。
5、教学双方谈妥第一次面试试讲时间后,学员连续三次拖延时间,或者拖延的时间超过二十天而教员又不愿继待的。
6、学员擅自变更原有授课约定,而教员又不愿接受的。(授课约定一般包括下内容:授课报酬、是否有车贴、授课科目、授课时间、授课对象、授课地点)
7、正式授课1~2次范围内,由于学员的原因造成执教中断超过一个月或者无法继续执教的。
8、对于包月制家教,正式授课1~4天范围内,由于学员的原因造成执教中断超过一个月或者无法继续执教的。